關于做好泰州市第四期“311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”培養對象增選工作的通知
各院系:
根據《市委教育工委關于做好高校和市直教育系統第四期“311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”培養對象增選工作的通知》(泰委教〔2014〕17号)的文件精神,泰州市第四期“311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”培養對象增選工作已經開始,請通知本單位專兼任教師到人事處網站公告欄查看相關文件,于5月10日前将申報材料報送人事處,逾期不予受理。
附件:
《市委教育工委關于做好高校和市直教育系統第四期“311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”培養對象增選工作的通知》(泰委教〔2014〕17号).doc
人 事 處